《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2020年12月29日印发,现进行如下解读。
一、起草必要性
(一)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信用建设新的决策部署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明确了信用监管的主要目标、落实措施和运行机制。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明确强化信用管理的法治要求,进一步提升信用建设规范化水平。
(二)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省关于信用建设新的工作部署的需要。省委书记娄勤俭强调要推进行政管理从“门槛管理”转向“信用管理”,省政府吴政隆省长提出“让诚信成为江苏的靓丽名片”,要求建立健全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2020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10号),细化了我省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要求、落实举措和组织机制。
(三)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是提升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强失信惩戒。以信用为基础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新型监管机制,是落实《决定》要求的具体体现,将成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二、总体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我市信用建设两步走战略目标:到2021年底,信用建设“31X”工程总体框架基本建成,三大体系更加完善,行政领域的信用应用更加深入;到2025年底,行业信用评价重点领域基本覆盖,社会和市场协同应用不断拓展,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建成,信用成为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信用南通建设迈入全省第一方阵。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是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的顶层设计,也是结合近年来南通不同行业和地区实践经验的总结,创新提出我市推进信用建设“31X”工程的路线框架:“3”主要是指建立健全多层次信用评价体系、综合性监管责任体系、信用联合奖惩体系的三大体系,“1”是指优化公共信用信息一个平台,“X”是指深化信用体系在若干重点领域的创新应用。
《实施方案》分七个方面共27条,主要章节有:
(一)总体要求;
(二)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构建多层次信用评价体系
1、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2、组织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3、大力推广应用信用报告。
(三)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构建综合性监管责任体系
1、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2、积极推进信用信息自主自愿申报。3、规范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4、推动线上线下联动监管。5、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四)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构建信用联合奖惩体系
1、强化信用关爱。2、规范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3、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4、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5、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6、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7、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五)优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
1、充分发挥地方信用平台及行业平台作用。2、大力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3、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作用。4、切实加强信用信息安全防护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5、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协同监管。
(六)加强重点场景应用,不断提升全社会信用水平
1、深化行政管理领域应用。2、拓展社会领域应用。3、推动市场领域应用。4、深化行业地区试点应用。
(七)加强组织实施,打造信用南通升级版
1、强化统筹推进。2、加快建章立制。3、重视宣传培训。
四、文件创新点
一是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构建多层次信用评价体系。通过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在“信用南通”等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上开设专栏,推进市场主体在线承诺和公示。建设我市市场信用承诺管理系统,将践行信用承诺的情况纳入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中,逐步形成闭环管理。同时,充分利用各级政务窗口、政务新媒体等宣传途径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提高社会主体诚信意识。
二是在事中环节加强信用监管,构建综合性监管责任体系。在省文件基础上,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提出线上线下联动监管模式,对接“双随机、一公开” 结果,建立全市市场主体评价模型,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全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减低监管成本,优化监管方式。试点在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开展商户信用评价联动监管,建立业务评价系统,营造良好市场秩序,优化联动监管方式,形成可复制经验后不断推广。
三是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构建信用联合奖惩体系。创新提出强化信用关爱,逐步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的“绿色通道”和优先享受优惠政策等持激励措施;在失信联合惩戒方面依法依规将失信信息互通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同时,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采取网上培训、在线修复等“一网通办”方式,进一步优化流程、快捷便民。
四是优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发挥市大数据局、市市域治理指挥中心在数据归集、共享上的优势,不断强化技术支撑,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与共享,切实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力度;加大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与各部门、行业系统进行对接,加强信息互通和应用;鼓励行业组织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全面参与行业信用建设。
五是加强重点场景应用,不断提升全社会信用水平。通过深化行政管理领域、社会领域、市场领域以及行业地区试点应用,及时总结我市行政审批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落地实施省级试点工程的经验,进一步拓展应用领域,不断提升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精准性,提高公众对信用建设的获得感。
链接:《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