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国家税务总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8年8月以来,税务总局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组织开展了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税款损失。今年上半年,共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7.21万户,配合公安机关对372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另有1085名犯罪嫌疑人在专项行动震慑下主动投案自首,有效遏制了虚开骗税的猖獗势头,维护了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
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付利平在会上表示,上半年,打虚打骗工作主要呈现4方面特点:
持续加大“三假”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聚焦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不具备条件只为骗取税收优惠的“假申报”,上半年相继开展了多个批次集中打击行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力度不减,频次不减。
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发挥集成打击优势。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深化密切协作,深度融合,推动部门协作实体化运作,跨区域、跨部门数据共享,对犯罪团伙联合研判,实施精准打击,充分发挥了部门合成作战优势。
持续关注新动向,严打电子发票虚开。2021年1月,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全面推行后,出现了虚开电子发票的新动向。四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打击,已成功破获多起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案件,形成对电子发票虚开零容忍的严打攻势,全力护航发票电子化改革。
持续加强源头治理,筑牢立体打防体系。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不断加强源头治理,结合深入推进实名办税,强化数据分析和风险预警管控,构筑事前防、事中阻、事后查的立体打防体系,持续压缩违法犯罪空间。
此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的部署要求,税务部门自今年4月1日起正式推行首批10项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实施以来,对纳税人容错纠错空间扩容明显,行政处罚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功能作用持续放大,市场主体感受到了税务执法的“温度”,积极社会效应正在逐步显现。对“首违不罚”清单中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通过责令限期改正等方式进行提示,督促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并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方式,告知纳税人依法及时履行义务,促进了税法遵从。如江苏税务部门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后,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方面的税收违法行为处罚量下降约三成,经过“首违不罚”的纳税人,90%不再发生同类违法行为。
据了解,今年以来,税务总局已先后曝光多起虚开骗税等税收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对“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露头就打,始终保持对虚开骗税等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